防爆烘箱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爆烘箱设备,项目编号ZC26G220249,招标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及范围:防爆烘箱设备
2.2项目规模或数量:12套
2.3技术规格:烘箱内部分别配置4工位和6工位工装放置架,通过工装上的定位销孔进行定位,防止跌落;放置架上安装有在位检测开关,与AGV联锁,确保取放料安全。
2.4交货期: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设备交货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2年~2024年对应要求报表、2025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2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标的原产地必须在中国关境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6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13日23时59分59秒。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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