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川西项目脱硫单元脱硫模块排液流程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场-川西项目脱硫单元脱硫模块排液流程改造(WZ20240122-2199-5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排液流程改造撬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各种石化专用设备 | 10.00 | 套 | 包1-新场-川西项目脱硫单元脱硫模块排液流程改造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具有至少1套抗硫(硫化氢含量不低于1.5%)天然气撬装设备供货业绩。 3.1.7 2020-2022三年内,投标人具有5台(套)天然气处理撬装设备的制造和供货业绩。 3.1.8 投标人具有D级或以上的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工厂化预制管段、GC1工业管道安装资质。 3.1.9 技术请购文件中,全部星号项要求的内容,如不能满足要求,则视为废标。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日 8:00时至2024年1月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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