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连众信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第一、二标段监理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企连众信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信批投资备〔2026〕14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贷,招标人为中企连众(北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占地700亩,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农产品筛选包装间3000平方米,农产品展示厅2000平方米,智慧生态大棚9座;购置安装相关设备60台(套);配套供电、供水、消防、环保、安全等设施。
2.2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西黄村镇葫芦峪村。
2.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一:施工总投资额的约46644.31万元监理服务;标段二:施工总投资额的约33000万元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竣工验收移交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开户不能提供资信证明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15 日至2026 年 7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创中心A座1706室 持(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及报名条件均符合后,发放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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