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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其它纸制品及印刷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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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竞争性磋商条件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其它纸制品及印刷品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SZ-17-04F-2024-D-E04212)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资金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其它纸制品及印刷品采购项目

2.2采购代理项目编号:SZ-17-04F-2024-D-E04212

2.3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多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其它纸制品及印刷品和宣传物料设计及制作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4项目预算:含税总预算约108.5万元,其中宣传物料79.2万元,其它纸制品及印刷品29.3万元,最终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框架说明:本次入围框架采购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采购量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足数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标,各标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标包名称

标包采购内容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拟入围单位数量

标包1

宣传物料

79.2

2主1备

标包2

其它纸制品及印刷品

29.3

1主1备

2.6服务期限:

标包1签署的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合约到期后,结合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度情况,如采购人需要对本合同续期的,经合约双方同意,可签订续期合同,该续签(包括原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标包2签署合同期为1年,到期不再续签。

2.7要求供应商填报产品折扣率,未填报折扣率或无折扣的,视为折扣率报价为100%;本项目不接受折扣率高于100%的报价,否则视同响应无效、作否决处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为其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5业绩要求:

标包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个20万(含)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宣传物料设计及制作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需同时提供体现采购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甲方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以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或业绩证明金额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

标包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个10万元(含)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印刷品供货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需同时提供体现采购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甲方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以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或业绩证明金额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

3.6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供应商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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