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保障基地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YL-2026-GK-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盟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保障基地维修项目已由锡气发〔2026〕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郭勒盟气象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盈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保障基地维修项目
2、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
3、建设规模:对锡林郭勒盟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保障基地进行维修,本次建设用地面积99991.24㎡,修复围墙1项,土石方工程2965m³,现有水泥硬化改沥青(院内)12663.56㎡,监测场地彩色沥青步道1173.23㎡,监测场地火烧板人行步道4940㎡,保留原有地沟火烧板道路扩宽321.63㎡,木栈道70㎡,青石板汀步43㎡,场地标志及基座1项,路牙石7126m,其他配套设施(2个凉亭、1个廊架、草坪灯、座椅)1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2390039.39 元
5、计划工期:2026年8月15日-2026年9月30日;总日历47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实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施工通知单开始计算。)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8、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办市[2021]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
2、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调查网络截图;
3、投标企业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或计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失信状态或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联合体形式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与多人组成联合体前来投标的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
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本公告第3.2、3.3、3.4、3.5款的要求。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电子标注意事项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4日8时30分到2026年08月05日08时59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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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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