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绿色阻聚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6-3037)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绿色阻聚剂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绿色阻聚剂采购项目。
范围: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绿色阻聚剂(含与之配套的真阻聚剂)的年用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生产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确认财务状况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六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苯乙烯装置高低压塔精馏分离工艺上成功使用的2份业绩(绿色阻聚剂业绩型号必须同时满足与投标产品同一型号才做为有效业绩),同一企业签订的不同合同只认定为1个有效业绩,生产商业绩视为代理商业绩。
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对应发票扫描件、试用或使(应)用报告或总结(包括采用的工艺、装置产能等,需使用方加盖公章或业务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6、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7日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4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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