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运营商业务设计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144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运营商业务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新建、改造、维护整治、搬迁等塔类项目,新建、改造室分、光纤分布系统、微站、综合解决方案、传输、管道等新建和改造项目等的设计工作,不含高铁、地铁等项目的设计工作。
1.2招标规模:1241.69万元(含税)。根据中标份额,各部分预算*中标折扣作为合同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2个份额。
综合排名 | 服务区域 | 预算金额 (含税,万元) | 其中:投资类预算(含税,万元) | 其中:成本类预算(含税,万元) | 份额 | ||
塔类预算 | 室分类预算 | 成本预算 | B类人员数量 | ||||
第1名 | 嘉兴 | 909.06 | 506.15 | 354.68 | 48.23 | 5 | 73.21% |
湖州 | |||||||
第2名 | 金华 | 332.63 | / | 332.63 | / | / | 26.79% |
衢州 | |||||||
合计 | 1241.69 | 506.15 | 687.31 | 48.23 | 5 | 100% |
1.4服务期限:自甲方下达订单(任务通知)起15个工作日完成设计任务,并出具设计成果。
1.5服务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中标人数量:2名,份额划分及相应服务区域详见招标公告第1.3条。
1.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8合同期限(集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订单下单自现役合同到期或现役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后开始(以早到者为准)。
1.9在基准价基础上报折扣(非OFF),基准价如下:
分类 | 建设方式 | 不含税基准价 | 备注 |
塔类设计+支撑服务 | 新建站 | 6400元/站 | 除30米以上新塔图设计外 |
新建站30m以上首个塔图设计 | 7100元/站 | ||
勘察设计改造 | 2800元/站 | ||
支撑(B类) | 807元/(人*日历日) | 每月服务人数及天数以实际订单为准。 不含税基准价包含完成工作所需的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
分类 | 室分项目投资 (不含税,万元) | 基准费率 | 备注 |
室分设计 | ≤200 | 3.72% | 1.室分项目投资以项目审计定案不含税投资为设计取费基数。 3.不含高铁、地铁室分设计。 |
200<H≤500 | 3.45% | ||
500<H≤1000 | 3.20% | ||
1000<H | 2.86% |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①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a,或同时具备b、c、d;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甲级资质;
c.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d.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
(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同类设计业绩。同类设计业绩指【移动通信相关设计业绩或通信铁塔相关设计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5控股与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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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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