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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围场县新能源综合投资项目220kV外送线路工程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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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围场县新能源综合投资项目220kV外送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WCHR-ZHTZ-GK007

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河北围场县新能源综合投资项目220kV外送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河北围场县新能源综合投资项目220kV外送线路工程。

1.3 项目概况:

河北围场县新能源综合投资项目,规划容量 100MW,安装金风科技10台GWH221-8.34和2台GWH191-7.15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7.7MW ,机组轮毂高度130m,采用12台钢塔,项目年上网电量23437万kW?h,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2399h。项目采用分4个集电线路回路接入风电场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每个回路连接3台风机。本期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规划安装100MVA主变1台,220kV线变组间隔1个,±17Mvar SVG无功补偿装置1套,2套3Mvar和1套4Mvar FC滤波装置,10Mvar调相机1台。本期需配置15MW/60MWh储能装置,采用租赁方式。

1.4 实施地点: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新建翰润-新天220kV线路,途径承德市围场县。线路采用单回架空线路架设,路径全长24.39km。导线选用1×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

根据系统通信要求,本工程随架空线路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做为系统保护、数据传送和调度通讯的通道,本工程架设光缆长度为2×26km。

河北围场县新能源综合投资项目220kV外送线路工程的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承包。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图纸。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安全环保违法违规处罚事件、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3.2符合招标方提供的《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说明: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4.工期要求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具备并网投产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正式通知为准)。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工期紧迫及建设环境所需的强力及时的协调资源和施工资源,确保项目工期计划按期完成。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5.1.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5.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5.1.6.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2 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5.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2、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企业需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4、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5、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5.2.6、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且已投产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

5.2.7、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1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于投标人。

5.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联系人:高经理 17547076999

6.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6.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7.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2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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