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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全辖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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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全辖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委托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全辖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ZTC24099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全辖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丽水市分行、缙云县、景宁县、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松阳县、遂昌县、云和县支行的粮油类、肉类(禽肉和畜肉)、鲜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农副产品、饮料、乳制品、豆制品类及调味品类等的供货、包装、运输、卸货、搬运至指定地点、宰杀(如需要)、损耗、更换、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1.2 本项目总预估金额为630.4万元,其中(1)丽水市分行:预估金额225万元;(2)缙云县支行:预估金额64万元;(3)景宁县支行:预估金额50万元;(4)龙泉市支行:预估金额50万元;(5)青田县支行:预估金额66.4万元;(6)庆元县支行:预估金额44万元;(7)松阳县支行:预估金额47.5万元;(8)遂昌县支行:预估金额38.5万元;(9)云和县支行:预估金额45万元。

  1.3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标段一:丽水市分行,预估金额225万元;

  (2)标段二:龙泉市支行、庆元县支行,预估金额94万元;

  (3)标段三:景宁县支行、云和县支行,预估金额95万元

  (4)标段四:松阳县支行、遂昌县支行,预估金额86万元

  (5)标段五:青田县支行、缙云县支行,预估金额130.4万元;

  1.4 服务期:

  (1)丽水市分行: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缙云县支行、景宁县支行、云和县支行、松阳县支行:2024年6月1日-2025年8月31日。

  (3)龙泉市支行、青田县支行、庆元县支行:2024年5月31日-2025年8月31日。      

  (4)遂昌县支行:2024年7月1日-2025年8月31日。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系数,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非下浮率)均为90%。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2)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

  3)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7日到2024年4月23日

  获取方式: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至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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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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