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服务、业务库武装守护、自助设备运营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服务、业务库武装守护、自助设备运营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服务、业务库武装守护、自助设备运营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2、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2.3、服务期:一年。
2.4、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农商银行20家营业机构、业务库、1台离行自助设备运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注册地及业务库必须在乌鲁木齐市,并设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者租房协议。
3.3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包含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能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营运人员需接受保密义务培训。
3.6投标人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或2022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8投标人具备符合武装押运要求的专用车辆,必要的自备金库、枪支弹药与警用设备、通讯设备、专业护卫人员、护卫资格或手续,提供业务库的相关验收合格资料,提供符合押运使用标准的枪弹的相关证明资料及列表、提供接收人员名单、提供押运人员的持枪证、提供押款车的相关证明及所属车辆的行车证、提供枪弹库公安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10:00时至2024年04月23日19:00时(北京时间),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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