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01采空区“三带”划分及自然发火指标性气体分析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XMTZB2301F-240(F))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市辖区
1.采购条件
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01 采空区“三带”划分及自然发火指标性气体分析报告项目,采购人为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01 采空区“三带”划分及自然发火指标性气体分析报告项目。
2.2 采购范围: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01 采空区“三带”划分及自然发火指标性气体分析报告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之内完成1501采空区“三带”划分及自然发火指标性气体分析报告。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泽州县南村镇司匠村
2.5服务质量标准:报告需满足现行的《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本项目资质在内);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及付款证明为准)
3.4授权代表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17时3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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