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主厂房等区域设备安全性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1-3-00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主厂房等区域设备安全性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责任公司。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主厂房等区域设备安全性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已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粤发改核准〔2022〕27号);2024年01月25日取得华能集团投资批复(华能规函〔2024〕28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责任公司,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后续管理,现需招标采购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主厂房等区域设备安全性提升工程。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汽机房及除氧间穿墙(楼板)孔洞防尘防水密封,汽机房安全通道,汽轮机平台及检修孔优化提升,汽轮机平台窗台装饰板防护提升,室内外部分空调水管结构优化,给煤机穿楼板加装防尘防水隔音罩,汽机设备基础聚脲提升,部分盘柜预留孔加装防尘防护盖板,汽机集群疏水阀加装防护罩,汽机房、化水车间、制氯车间盘柜基础提升,加热器液位计加装移动防护罩,电缆沟盖板孔洞等安全性优化提升及施工相关辅助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设备安全设施质量提升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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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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