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公司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彰东风电场直驱发电机维修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A600386000,招标人为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彰东风电场自2009年投产至今,由于运行年份较长,金风GW82-1500机组发电机稳定性下降,多次出现发电机绝缘降低、轴承窜动等问题频繁,严重影响发电量。
1.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为2026-2027年度辽宁公司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彰东风电场金风风力发电机组直驱发电机维修采购,项目覆盖招标方指定各电场所有金风直驱风电机组发电机品牌,风电机组型号GW82-1500,预估维修总数4台。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2.3 服务期限
(1)自招标人提出维修要求后,投标人于10日内将备用发电机运输至招标人现场。
(2)如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时间不计入投标人的工期。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1年为止。
备用发电机运输至招标人现场:招标人提出维修要求后10日。
总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1.2.4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投标人维修工厂、彰东风电场。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10-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机组规模 不低于 1.5 MW 的 风力发电机组直驱发电机维修业绩 至少 2 个,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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