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华能云成数字产融科技(雄安)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1-1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华能云成数字产融科技(雄安)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云成数字产融科技(雄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华能云成数字产融科技(雄安)有限公司金融科技输出承担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任务所需的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采购公司金融科技输出承担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任务所需的技术服务,按项目建设需要划分为软件开发、测试验证、需求分析、运维保障等专业方向。技术服务按项目实际需要确定的服务种类和服务天数计费,以经公司确认的实际服务工期作为结算依据,按月结算;招标时按服务种类分别设定最高限价,作为供应商报价评审的统一标准。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和工期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技术服务需求单》逐项确定,详见第五章。本项目拟确定2名中标供应商。
2.3工期:本框架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无固定金额的单价合同,年度结算金额须不低于300万元,每项业绩须提供年度结算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6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