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1: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测试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1-0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1. 招标条件
本标段包1: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测试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彰北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57.2MW,其中风电400.5MW、光伏56.7MW。共有两座升压站,两站之间通过1回220kV联络线连接,最后通过彰北一站1回220kV彰大线接入阜新电网固本开关站。升压站内配置3套山东泰开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SVC设备,其中彰北一站配置2套,安装容量均为20Mvar;彰北二站配置1套,安装容量为15Mvar。计划将彰北风电场3套SVC设备改造为3套25MVar SVG设备,改造后需对3套SVG设备开展性能测试工作。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
2.3 采购内容:
1.无功补偿装置调节能力及响应时间测试
根据风电场实际无功运行情况及出厂参数,对3套无功补偿装置的调节能力及响应时间进行测试,测试项目满足辽宁电网要求,包括不限于:1)无功补偿装置无功容量及无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2)电压控制能力测试;3)电压无功调节动态响应时间测试。2.需编制专项“三措两案”,严格遵守风电场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招标方要求办理入场手续,作业人员提供保险、体检报告、特种作业证等必备材料。3.第一次测试未能通过情况下,应配合查找原因,直至通过性能测试,不再额外收取费用。4.出具的测试报告应满足辽宁网要求,通过电网审查。(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中标通知书下发后,服务单位需配合场站开展准备工作)完成现场测试,提交正式测试报告。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包含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测试分项);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2项无功补偿设备性能测试服务或涉网试验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12 08:30:00起至2026-10-21 08:59: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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