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气系统-进气消音装置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气系统-进气消音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1410A002
2.2 招标项目名称:供气系统-进气消音装置
2.3 数量:4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 |
1 | 进气消音装置 | 4套 | 包含进气过滤装置、进气消音装置、照明设备、平台等及附件 |
2.4 主要功能要求:本次进气消音装置采购主要包括:设备过滤装置、设备消音装置、内部照明、平台及护笼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给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中国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4 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七、资格审查资料的“(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完整的全套信用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果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评标现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验投标人信用报告。如果查验结果与投标人所提交的信用报告不一致,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6其它要求:
(1)经查实,若投标人被中国航发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代缴单位(须提供委托或控股管理关系证明)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参保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指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该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但须体现人员姓名和单位名称,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间)。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 元整(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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