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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卷烟厂食堂服务外包项目(2024-2027)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获取参与流程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州卷烟厂食堂服务外包项目(2024-202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州卷烟厂食堂服务外包项目(2024-2027)

招标编号:0692-2420Z2031225

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招标内容:为广州卷烟厂及其属下区域的食堂提供服务;厂内就餐人数约1800人,供餐日约310天,中标人须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如有大型活动或者会议,需提供餐饮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3.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单位

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元)

中标人数量

每月各服务点食堂日常营运服务费用合计

元/月

843452.82

1家

各服务点隔油池管网疏通服务费合计

元/年

32523.43

各服务点食堂区域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费合计

元/年

16494.69

每月各服务点食堂设备设施维保服务费合计

元/月

11060.00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 三 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8.投标人应承诺将隔油池管网疏通分包给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或《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止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所规定的相关资格证的公司。

4.9.投标人若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有害生物防治/食堂设备维保的经验和能力的,投标人须承诺将相关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的服务单位进行作业。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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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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