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45线和顺阳光占至平遥县城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编制自然保护地论证报告、生态保护红线影响报告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1.招标条件
本拟建项目省道345线和顺阳光占至平遥县城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编制自然保护地论证报告、生态保护红线影响报告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28300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晋政发〔2021〕9号文件,已经筹划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省道345线和顺阳光占至平遥县城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是《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普通国省道“8纵16横多联”普通干线公路布局中“第九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晋中市南部东西向的重要通道。路线全长110.849公里。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自然保护地专题论证报告(穿越山西四县垴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穿越山西榆社漳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及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报告等工作,并协助招标人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者复函。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资料并取得相关批复止。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等符合招标人要求。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管线等线性工程自然保护地专题论证报告或生态保护红线影响论证等相关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林业相关专业),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管线等线性工程自然保护地专题论证报告或生态保护红线影响论证等相关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为准)。
3.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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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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