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乌翠区南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3年乌翠区南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伊农局发【2023】10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678万元,省级财政配套21万元,县(区)级配套资金21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翠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乌翠区南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乌翠区南山片区,涉及乌翠区曙光街道、向阳街道;
2.3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0.53万亩。建设内容由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两部分组成。①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区规划布置灌排交通建筑物12座,其中:圆涵5座,方涵7座。沟道防护3处,总长2.254km;沟头防护2处。②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共布置田间道路11条,总长度8436km,其中修缮生产路(砂石)9条,长度为6.933km,机耕路(砂石)2条,长度为1.503km;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4日。总工期365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6,404,359.02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除项目经理之外,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水利专业岗位证书)、质量管理员1人(具备水利专业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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