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汤旺县乌云河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旺县水务局以汤水发【20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旺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旺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旺县乌云河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汤旺县;
2.3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工程主要对英雄岭段堤防桩号 3+700~3+744、3+833~4+219、4+307~4+972进行水毁修复,长度为1.095km,护坡下坝体坍塌部位采用风化砂回填,采用格宾石笼固脚,固脚尺寸为1.0m×1.5m;桩号 3+853~3+966 段固脚前设抛石平台,抛石平台顶宽 2.0m,坡比 1:1.5;护坡采用雷诺护垫型式,厚度为0.23m,下设0.1m 砾石垫层,按 1:2.5 护砌至河底,下部设置复合土工膜一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01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4,433,054.42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除项目经理之外,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水利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水利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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