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标准与效应协同保障的臭氧智能投加系统开发应用研究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揭榜挂帅”-标准与效应协同保障的臭氧智能投加系统开发应用研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揭榜挂帅”-标准与效应协同保障的臭氧智能投加系统开发应用研究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5-HNS-ZB-002-26086。
1.3 采购单位: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开发臭氧工艺模拟器与智能投加控制系统原型,实现臭氧精准投加、水质稳定达标、溴酸盐副产物可控、降耗增效,推动水厂臭氧工艺从经验控制向数据驱动智能调控转变。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通过识别臭氧氧化关键机理与参数,构建臭氧智能投加模型,优化多目标协同的臭氧投加策略,最终将臭氧智能投加系统部署至示范水厂,实现水厂预臭氧、后臭氧精准投加,节约臭氧消耗和臭氧制备电耗。项目研究过程需授权至少1项国家发明专利,发表至少1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基于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的奖项或荣誉。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3 验收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中期检查评审会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控制研发进度,2026年12月底组织结题评审会评估验收,结题需完成臭氧智慧投加系统开发、在示范水厂部署调试,完成至少1项发明专利的申请,完成1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投稿,技术验收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项目地点:浙江舟山。
2.5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税,且含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所有费用)。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谈判后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应不少于3人:应提供项目实施全体人员在响应单位的社保证明(连续近3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应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或同等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当日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1)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15:00起至2026年8月1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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