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4年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_电力集采招标网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4年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4-12
附件:
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4年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参选文件的递交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39号营业楼6楼605会议室 |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
比选文件购买时间 | |
比选文件制作费 | 300元/套 |
参选人公司全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此邮箱为贵方唯一指定联系邮箱,请认真填写,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
增值税开票信息 | 公司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公司地址 | |
公司电话 | |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 |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比选文件费发票获取方式 | 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
比选文件购买形式 | 转账 |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4年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4-1076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4年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管控、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现需选择一个法律顾问团队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案件诉讼及仲裁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对象: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及其所属县域分公司、县域分局。
1.2.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中选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中选。
1.3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980000.00元(含税)。
1.4承包方式:法律顾问费采取法律事务全承包方式(含案件仲裁、诉讼、听证)。
1.5合同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980000.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具备由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3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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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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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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