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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湘潭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1-15    

中国铁塔湘潭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湘潭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3-04D-2023-D-D2562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75.42万元,税率为6%,含税采购预算79.95万元。  

1.6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在不含税上限价(75.42万元)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为100%,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降排水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入户门工程、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幕墙及装饰线条工程、外墙涂料工程、地下室地坪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配电工程、防雷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提供水土保持、环评、节水、节能、安全评估等涉及的过程监测检测及专项验收等事项的监理服务等,具体要求附件3:《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两年或至本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或项目终验完毕并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或甲方上级单位就本合同涉及的服务进行下一期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间起本合同终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2.3服务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3.3.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业绩要求:根据参选人提供的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达到70万元或以上。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指土建工程类监理项目。②签署固定金额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框架合同/协议的封面、标的、金额(如有)、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以订单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或湘潭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或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或湘潭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7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支付标书费,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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