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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金华铁塔2023年义乌市环境监测站电子围栏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8-22    

金华铁塔2023年义乌市环境监测站电子围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金华铁塔2023年义乌市环境监测站电子围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BX202301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义乌市环境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项目采购,提供视频监控系统及安装等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预算:23.23万元(含税)。本项目按中选金额签订合同。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见下表,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类别

项目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1

设备物资

高空高清球机

5

7699

2

机房周界防范球机

9

2300

3

人脸相机

9

637

4

门禁系统

6

2477

5

视频存储硬盘、录像机

9

1946

6

杆件

9

1592

7

无线网桥

8

703

8

抱杆或墙装杆、三角墙杆

14

442

9

不锈钢设备箱(壁挂)

17

283

10

监控电源

17

97

11

电源线

17

115

12

电源线

32

75

13

网络线

32

75

14

PVC管槽材料

49

106

15

综合服务

集成服务费

9

5660

16

维护费

1

16981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对义乌市环境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项目采购,提供视频监控系统及安装等相关设备及服务。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稳定试运行并交付使用。

2.3交货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5服务期限: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参选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应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参选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应答;制造商为母公司,参选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参选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应答的,也视为制造商应答。

(1)参选人须是“60倍高清球机、23倍声光警戒球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60倍高清球机、23倍声光警戒球机”为参选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针对“60倍高清球机、23倍声光警戒球机”出具的代理授权书。(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5控股与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监控设备安装或维护)。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由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7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金华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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