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保安消防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1-3-0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上安电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保安消防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上安电厂
2.2 规 模:华能上安电厂规划总容量为2560MW,机组分别为2×350MW+2×330MW+2×600MW 。
2.3 标段划分:标段包1: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保安消防服务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上安电厂
2.5 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期: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12月31日;工期三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期三年,在规定部位、区域设置执勤点,负责人员、车辆通行管理。负责治安反恐防范重点部位、要害部位、重要目标的值守。负责检修、技改现场守卫、巡逻任务。负责环保措施管控工作。担负招标方范围内的巡逻任务。负责招标方周界、治安反恐防范重点部位、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巡逻和夜间蹲守以及防范恐怖袭击应急处突任务。负责指挥中心的相关工作。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电话、火警、安防监控系统值守,协助安全视频监控的监督。运用安全防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通讯系统等设施,建立以指挥中心为核心的治安反恐防范和消防调控体系。负责按照招标方人员、车辆、物资等管理流程,查验办理相关手续。担负电厂的灭火救援工作。负责与地方消防的消防联动机制。负责电厂要求区域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空气呼吸器等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负责要求区域内的每日防火巡查、季节性专项检查等工作。负责要求区域内的特殊动火作业现场监护。配合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和试验。负责要求区域内的防汛应急工作。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导职工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初起火灾灭火技能和抢险救灾的培训及演练。根据电厂实际,编制灭火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做好执勤备战工作。负责与属地公安机关建立联防联动联治工作机制。与地方公安、消防、反恐等部门开展良好互动,合规管理、主动接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配合警务室工作,根据地方政府行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形式和内容。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培训。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及时修订完善治安反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按照电厂要求做好特殊时段应急工作及日常管理的协助工作;负责按照招标方外包队伍管理要求做好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工作。
中标人主动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展开企地合作,负责与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互动、对外联络,主动接受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确保企业在维保范围内合规管理,负责维保范围内的取证工作,负责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展开联勤联防等工作。
2.7 其 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工作内容同时包含保安服务及消防服务(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1-03 09:00:00起至2026-11-13 17:00: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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