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联合维保(2027年度-2029年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联合维保(2027年度-2029年度)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202601BA2001913368533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83万元(含税,按6%税率测算),自筹,已落实。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联合维保(2027年度-2029年度)项目,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①江西中烟公司本级、南昌卷烟厂、赣州卷烟厂、广丰卷烟厂、井冈山卷烟厂等机房的基础设施类驻场运维服务,需要提供工作日期间稳定的人员驻场运维保障服务。
②江西中烟公司本级、南昌卷烟厂、赣州卷烟厂、广丰卷烟厂、井冈山卷烟厂等机房的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大屏设备、UPS系统、空调系统、视讯会议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等硬件设备的维保服务(含配件更换)。
③江西中烟公司本级终端设备运维服务,包括招标人公司机关各部室及两中心所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等信息类设备的运维服务。
④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2)项目地点:江西中烟公司本级、南昌卷烟厂、赣州卷烟厂、广丰卷烟厂、井冈山卷烟厂。
(3)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联合维保(2027年度-2029年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2、投标人须就本项目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记录名单;
6、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详见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7、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00分 00 秒--- 2026 年 11月 10 日 17 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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