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灵石县夏门镇峪口村
一、招标条件
灵石县300MW/60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5682001),项目业主为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昇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 %,银行贷款80 % ,招标人为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昇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交易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预计65亩,建设规模200MW/800MWh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一座,包含电池集装箱、PCS升压一体机、新建一座22OkV升压站。主要建设包括储能电站场区、220kV升压站等工程分项内的电气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土建、消防、给排水、暖通等。建设附属建筑生活楼、辅助用房、配电SVG室、储能站及公辅建筑等,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设计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报告至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相关地质勘探等工作。
(2)设备及材料采购:储能电站的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变配电设备等;以及主要设备的安装工作;全流程配套服务:负责设备材料的到货检验、装卸运输、二次倒运;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开展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供应消耗品并提交全套技术资料。
(3)施工范围:储能电站的全部临建、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站内及进站道路、围墙、大门工程、绿化、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水环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
(4)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5)其他:①办理与项目施工阶段有关的许可、备案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含招标人已完成的立项前期批复手续,不含项目核准/备案、前期各部门核查批复、林地批复、采伐证、土地批复及不动产权证、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证照,该类证照由发包方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施工过程备案、验收消缺及现场验收工作。;②办理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完成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③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各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及并网、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最终满足正常运行要求;④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⑥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2.2.2项目地点:灵石县夏门镇峪口村
2.2.3项目工期:180日历天。
2.2.4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3)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近五年至少有一项储能项目工程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家数总数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登录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