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能建绿氢新能源(松原)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二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编号:TC26040HE)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业主为能建绿氢新能源(松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其中20%为企业自有资金,80%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期项目)建设规模包含:
新能源总装机规模为1600MW,均接入化工园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其中风电场装机1400MW,光伏电站装机200MW/240MWp,新建三座220kV升压站、220kV联络线、化工园区的降压站、储能装置(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设置在化工园区。
合成氨装置建设规模为2套22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按100%运行工况,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计算)。其中单套合成氨装置操作弹性15%~110%,两套装置合计可实现操作弹性7.5%~110%连续生产。合成氨装置折算至100%负荷下的年化小时数为5615小时。
电解制氢装置建设规模:制氢126000Nm3/h,共126套1000Nm3/h碱液电解制氢装置。
空分装置建设规模:制氮1套42000Nm3/h(氮气为合成氨装置原料气和装置保安氮气)。
配套公用工程。
实际规模以委托人审定的初步设计方案为准。
2.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境内,其中可再生能源场址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制绿氢及合成绿氨项目场址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3.项目工期:
本期项目计划2027年1月开工建设,2028年底实现部分新能源升压站倒送电,2028年12月产出第一方氢,2030年上半年开始试生产,项目拟分二阶段实施,实际工期以委托人审定的建设进度为准 。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期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覆盖项目从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竣工结算、竣工决算至造价后评价的各阶段,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控制概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造价指标分析、配合设计方案经济比选、限额设计管控等全部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2)招标采购: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招标文件商务计价条款编制与审核、清标、评标造价协助等全部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3)施工:工程款项支付审核、变更/签证/洽商造价审核、材料/设备价格确认、索赔与反索赔编制与审核、动态投资跟踪、EPC合同造价管理等全部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4)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算争议协调、结算偏差分析等全部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5)竣工决算:配合竣工决算编制、资产价值确认、待摊费用分摊等全部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6)造价后评价:投资控制效果评价、造价管理复盘、优化建议等全部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7)配合工作:与本期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及配套改造、升级技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审计、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档案归档等相关造价咨询配合工作,对接项目参建单位完成造价相关服务工作。
5.服务周期:
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竣工决算报告批复、造价后评价报告提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具体以项目实际建设周期为准)。其中,核心服务阶段需按项目建设节点同步推进,驻场服务需覆盖施工全周期及竣工结算关键阶段。
6.服务质量要求:
1.所有造价咨询成果需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标准》(T/CECS 1450-2023)《石油化工工程计价规范》《电力工程计价规范》等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造价咨询成果准确率≥99%,单项成果重大误差(单项金额偏差≥50万元)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3.响应时效:现场造价咨询问题24小时内响应,各类审核意见(进度款、变更签证、结算等)3-5个工作日内出具,特殊紧急事项1-2个工作日内出具;
4.所有成果需满足国家审计、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招标人内部审计及档案归档要求,可直接作为审计、验收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情况声明。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独立完成并已竣工结算至少以下一项业绩(需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a.至少1个新能源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单个项目投资额≥20亿元和1个石油化工类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单个项目投资额≥30亿元(需提供合同、结算完成证明或业主提供的结算完成证明等完整佐证材料);
b.至少1个绿电制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项目总投资额≥20亿元(需提供合同、结算完成证明或业主提供的结算完成证明等完整佐证材料)。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含土建或安装方向),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化工工程或电力工程或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需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16:00时---2026年11月5日17:00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