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氢站、氢罐异地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9224,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为装机容量4×330MW、总装机1320MW热电联产电厂。准电公司一号机组2002年4月投产发电,二号机组2002年9月投产发电,三、四号机组均于2007年9月投产发电。因现有氢站、氢罐与500kV架空电力线防火间距不足,特进行异地建设项目改造。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氢站、氢罐进行异地改造,包括项目设计、制氢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手续办理(包括备案、用地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评(三同时)、职评(三同时)、环评(如需)、水土保持(如需)、消防审查验收、特种设备注册、文物勘探(如需)、节能评价、不动产登记证办理等)、氢气管道敷设及项目投运所必须的协助验收等工作,确保本项目制氢设备防火间距符合《氢气站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有设备、建构筑物等均应符合最新国家、行业标准及二十五项反措要求。
2.1.3项目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详细分解见技术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锅炉制造A级或锅炉安装A级或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或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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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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