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宝兴河公司硗碛电站环湖路K7+130-K8+800滑坡体专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3-005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宝兴河公司硗碛电站环湖路K7+130-K8+800滑坡体专项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硗碛水电站是宝兴河梯级开发的龙头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其库区环湖路工程于2006年建成后,库区水位增长和消落过程中,两岸松散土质边坡发生大小规模不等的坍塌,叠加汶川“5.12”地震、芦山“4.20”地震、宝兴“6.1”地震及局部强降雨地质扰动影响,边坡岩土发生松动,库区环湖公路部分松散土质路基开始沉降,出现路面脱空断离、挡墙垮塌等现象。
环湖路K7+130-K8+800路段出现的道路内侧坡体垮塌、滑坡堆积体对路面半幅压占,路基下沉,路外侧悬空、路面形成多条拉张裂缝、路面形成多条拉张裂缝等现象,拟对上述滑坡段及不均匀沉降路段实施专项治理。计划150日历天,实际以发包人下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公路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工程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一个公路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附公司任命文或合同扫描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30 09:00:00起至2026-11-06 23:59: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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