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市住建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04-06-04F-2026-D-F-E31622
2.项目名称:2026年市住建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1000.00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2026年市住建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8日。
7.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注: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服务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响应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3) 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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