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红岩河咀头镇塘口村十一组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XYJZ[2026]-1019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太白县红岩河咀头镇塘口村十一组河堤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资金,采购人为太白县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太白县红岩河咀头镇塘口村十一组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白县红岩河咀头镇塘口村十一组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太白县红岩河咀头镇塘口村十一组河堤水毁修复工程)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10 月26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10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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