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换热站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以货物需求表和图纸为准)。
2.2 建设地点:秦安县兴国镇十里铺北端,看守所以北区域。
2.3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完毕并申请验收
2.5 项目总投资:8522948.71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投标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7日每天8:30-17:00止均可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地点:甘肃合融源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景园城1号楼1502室)
5.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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