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集团2026—2027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74-ZB-2610165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集团2026—2027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招标项目编号:JNC174-ZB-261016525)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集团财务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现状:
2021年末,晋能控股集团总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中大华、中审华、天正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报告、外部划入单位及从各板块集团抽审单位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国资委要求的决算专项说明等,服务期限5年,合同每年一签。目前,合同已执行完毕,集团总部需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6-2027年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由于晋控集团可能在2027-2028年间公开发行债券,故本次聘请的2026-2027年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手续。
2.2目的:确定1名中标人为2026—2027年晋能控股集团财务决算审计主审所。
2.3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晋能控股集团2026—2027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
标段(包)内容:
1.组织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主审所应组织晋控集团范围内各参审所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定下发技术指引;制定统一的报告模板;对企业或参审所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解释答疑;按企业制定的财务决算安排时间表总体把控工作进度;对参审所填报的审计底稿进行复核等。
2.出具合格报告文件。
(1)审计报告。范围包括集团合并、集团母公司、审计范围内的各级子企业。同时,为满足企业申报世界500强的需要,需出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英文版审计报告。
(2)财务决算专项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范围包括集团合并、集团母公司、审计范围内的晋控集团所属一级和二级子企业。
(3)主审所还应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完成项目期内各年度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3.按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以及晋控集团的要求,提供财务决算审计相关资料。
4.协助企业填报年度国资委决算套表数据,在主管部门审核阶段,协助企业答复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完成决算数据审核。
5.提供晋控集团月度合并报表审核以及财务核算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
审计范围为晋能控股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包括潘家窑矿、煤炭销售公司、物资采购公司),太原煤气化、煤炭交易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晋北能源公司、晋控财务公司、晋控供应链服务(山西)有限公司,以及专业化重组划入单位(除潞新公司外,包含正华实业集团划入五户企业)及从煤业集团、电力集团、装备制造集团抽审的部分单位。抽审单位包括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同煤大友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大地选煤工程(大同)有限责任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铁路运营管理山西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大同机电装备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有限公司(含朔州聚晟)、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晋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山西晋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日照港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
晋能控股集团具有项目期内各年度对审计资产分配、调整的权力,投标人需服从晋能控股集团的统一安排。
2.4 服务地点: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其中:晋控集团总部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号。
2.5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按照晋能控股集团关于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时间节点,出具合格报告文件。合同履约期2年。
2.6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往来情况等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出具真实、有效、合法的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晋能控股集团2026—2027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该项目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投标截止之日处于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②须已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手续。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国证监会官网公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2026年9月4日)》中自身已备案信息截图作为佐证材料;若中国证监会官网已发布最新版本备案名录,则以官网最新公示名录为准。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异常名单》。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本单位(含分支机构)注册的有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含分支机构)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或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或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以及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或审计业务约定书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审计报告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审计报告首页及正文、资产负债表、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报告日期、2022年及以后年度审计报告需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的审计报告查验二维码(验证码)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22 18:00至2026-10-27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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