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分公司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34-ZB-2610165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分公司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34-ZB-261016530)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分公司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装置委外运营服务和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公司生产装置的规模为:20万吨/年合成氨、4.5万吨氢气/年、20万吨/年甲醇、27万吨/年稀硝酸、40万吨/年硝铵。污水处理的来源即是由上述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招标运营装置包含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双膜系统两套水处理装置。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运营项目: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化工中路91号。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运营项目,该标段投标人资格: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服务业绩,该业绩对应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m³/日,且该项目连续运营服务期限不少于 2 年。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两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注:如果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中要求的内容,须额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发票要求:
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22 18:00至2026-10-27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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