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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配建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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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配建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2-09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配建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境内5座光伏电站场区范围内,分别为:

2.1.1山盐光伏电站: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山东菜央子盐场区域;

2.1.2金乡马庙光伏电站: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2.1.3长岭光伏电站:山东省日照市莒县;

2.1.4梁宝寺光伏电站(一期):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

2.1.5高青光伏电站: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唐坊镇。

2.2 规    模: 为充分消纳光伏富余电能、保障场站内部负荷自主供给、平衡场区用电供需缺口、降低场站运营用电成本、提升电站综合营收能力,华能山东分公司对所属5座在运光伏电站统一配建储能系统,项目总配建储能规模9.25MW/18MWh。各电站现状及储能配置如下:2.2.1山盐光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50MW,2023年投产;本次配建储能规模2.5MW/5MWh。2.2.2金乡马庙光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00MW,2022年投产;本次配建储能规模1.5MW/3MWh。2.2.3长岭光伏电站:电站交流侧装机容量49.196MW,2025年投产;本次配建储能规模1.25MW/2MWh。2.2.4梁宝寺光伏电站(一期):电站一期装机容量80MW(直流侧99.99MWp),2023年投产;本次配建储能规模2MW/4MWh。2.2.5高青光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00MWp,2023年投产;本次配建储能规模2MW/4MWh。可研设计方案:各站点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式布置方案,接入对应电站现有电气系统,通过光储协同控制实现能量优化调度。(此方案仅为招标参考方案,不作为项目最终实施方案,最终实施方案以符合电网公司审查、地方政府规划及核准的方案为准。投标人也可根据现场踏勘实际情况,自拟接入实施方案,方案必须符合电网公司审查、地方政府部门规划及核准的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配建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境内对应各光伏电站场内招标人指定区域。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规手续及支持性文件办理:项目备案、规划选址意见及核准、储能场区用地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环评批复及验收、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及验收、安全性评价、地灾评估评审意见、防洪影响评价意见、涉电网相关手续办理等(以上如有须由投标方办理)。

(2)勘测设计:本工程的地形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人员现场技术服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测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确保设计方案通过电网公司及地方主管部门审核。

(3)系统集成与建筑安装工程:开工手续办理。储能系统集成安装、光储控制系统部署、储能区集成舱外消防设施及防火防护系统实施、储能系统内外电气配套衔接、35kV开关或箱变设备改造/接入、继电保护配置整定、施工辅助措施、接地装置、安全标识设施、辅助设施安装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地方主管部门、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负责各站点施工协调、场地清理、障碍物处理及补偿,满足系统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负责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注:以上施工范围是按照可研阶段方案为例所列范围,具体施工范围应以符合地方政府规划及核准要求、通过电网公司审查的方案为准,因实施方案变更引起施工范围增减,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物资设备采购与集成: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接卸、验收、仓储、倒运;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所采购设备应符合地方电网标准要求。其中,山盐光伏电站的电池舱、PCS变流升压一体舱及EMS由招标人另行供应,投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的现场安装配合、系统集成衔接及整体联调工作。

(5)试验及调试: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储能系统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光储协同联调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6)档案管理: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7)验收:与本工程有关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接地、消防设施(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及相应所有前置工作)、档案验收(应按照华能集团要求完成档案数字化)等专项验收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并网手续、配合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等。以上由于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评审、协调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界面划分:各站点储能系统与场站原有电气系统的分界点为场站35kV侧或箱变低压侧指定接入点,接入点至储能系统的全部工作均在招标范围内,包含电气衔接、系统联调、通信对接,保证与场站现有设备稳定连接。

范围说明: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含并网检测。凡是招标文件未列明、投标漏算、清单漏量、设计漏项、施工漏项、方案不合理,但为项目合规建设、安全稳定运行、全容量并网、满足电网及集团验收标准所必需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承包范围,投标人无条件增补、整改、优化,不另行计量计价。对设计不合理、不符合现场实际、不满足供电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投标人无条件修改完善。

设备装卸、仓储、堆场搭设、场内转运、二次倒运、场地清理、成品保护等全部配套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施工期及移交前全场安全标识、警示标牌、宣传标语、安全设施、临时防护布设,落实全过程视频监控、作业面封闭管控,严格执行“无视频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不安全不作业”管控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如因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出现偏差或废标等,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试三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项电化学储能设计合同业绩和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或新能源工程施工类似合同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可同在一个合同中,也可不在一个合同中),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拟派驻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①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②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③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

设计负责人资格: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②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①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C证);②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

注:项目经理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为准,特别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至少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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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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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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