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昌市东北部片区木兰水厂、锦山水厂农村饮水管网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网安装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文昌市东北部片区木兰水厂、锦山水厂农村饮水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东北部片区,项目供水服务范围为文昌市铺前镇、锦山镇、冯坡镇,共计3个镇域内471个自然村部分养殖企业供水管网延伸建设。工程新建配水管网管径为De25~De300,长度为831.35km,其中:铺前镇配水管网长290.52km,入户管网长160.30km;锦山镇配水管网长257.75km,入户管网长105.98km;冯坡镇配水管网长16.42km,入户管网长0.38km。
2.2 采购内容:暂估采购UPVC、PE、钢塑复合、镀锌管材1051575m,管件阀门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供货期限、实际供货范围和数量。
2.3 交货期:暂定合同交货时间: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需求下单后2天内送达,预计在2027年11月10日前送完(预计供货周期12个月),第一批材料计划到场时间2026年11月10日,具体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项目《材料进场计划》通知数量、时间为准。投标人承诺通过积极措施满足招标人制定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含相关调整工期)的要求。
2.4 交货地点:海南省文昌市东北部片区铺前镇、锦山镇、冯坡镇施工现场。
2.5 交货方法:(1)交货方法:采用现场交货形式,由投标人送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卸车费用包括在报价中。
(2)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苏庆宇
(3)交货时应随车附带有效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随机文件一份;质保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不允许造假,如中标人提供的质保书造假应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 / 年( /年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 /供货业绩。
3.5 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黑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8 与中冶天工不存在恶意法律诉讼、纠纷,未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未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
3.9 其他资格条件: /
四、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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