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砂文化创意园(河南省培育钻石推广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砂文化创意园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8-410102-87-03-064114,招标人为河南国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南省培育钻石推广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二砂文化创意园(河南省培育钻石推广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二砂文化创意园56号楼建筑面积约6323.47㎡,单层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弧形锯齿式屋顶。19号楼二楼北,建筑面积约599.22㎡,砖混结构。
2.3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2.4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78号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二砂文化创意园(河南省培育钻石推广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56号楼: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现场配合服务、原红砖墙保护性清理固化、混凝土面除尘及防碳化涂层施工、拆除、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基础预留预埋、机电安装(不含珠宝灯光及智能控制)、硬装施工(基础水电、地面铺装、墙面饰面、多功能厅局部造型顶、固定服务台、主入口门)、消防、通风与空调、智能化、精装软装、标识标牌等。19号楼二楼北:精装修设计及施工(包含硬装及软装)。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工期:10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3日历天;施工工期82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合同限额设计要求,通过招标人内部评审会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设计要求,批量采购与送样保持一致。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需以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为底线,严格遵循样板工程施工标准,同步满足监理单位的过程管控要求与招标人的最终质量目标,并最终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业绩要求:
3.3.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3.3.2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3.3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或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材料)、对应业绩增值税发票(提供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总价的30%)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
注: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含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含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含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含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含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或公共交通建筑(含高铁站、地铁、机场等)工程。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或提供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6.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会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6.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8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9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10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4-3.10项要求。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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