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设备零配件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3324100-2679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设备零配件(招标项目编号:HBT-13324100-267938),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14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预计采购金额1238827.96元(不含税)。
招标内容和范围:
1.采购设备零配件一批,具体商务和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限:订单下达后15日内,中标人应按订单约定时间送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武汉区域),并由中标人负责全程装卸,直至货物按招标人要求摆放至指定存储区域。
4.质保期要求:以货物随同交付的质量保证卡(质保卡)载明的质保期限为准,起算时间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中标人数量:2家。
6.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12个月(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7.招标结果应用范围: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签订采购合同。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设备零配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设备零配件;
3.1 一般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 一般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 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等途径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系统新的采购项目。
3.2 特殊要求:
无
3.3 其他事项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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