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就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609-023X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次单价采购,具体使用量按实际使用量计算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包,其中:
一包:医用耗材,遴选3家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包:检验试剂,遴选2家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依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投标人对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入围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评审结果中均达到入围标准,按包号顺序(一包优先)确定其入围资格,另一包取消其入围资格,该包由后续合格供应商依次递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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