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2026-2028年辅助办公服务及司乘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3-12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2026-2028年辅助办公服务及司乘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期:两年,自中标后甲方通知指定的进场(或开始服务)之日起计算。
2.3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华能江苏清能分公司本部及各风电场、项目部(包含启东、如东、吕四、大丰、射阳、盐城、连云港、徐州等地)的会议服务(含本部会议系统支持及各场站远程会议保障)、实训基地(金坛)行政辅助、档案整理、文案写作等日常行政类辅助办公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12辆公务用车(轿车6辆和商务车4辆,考斯特2辆)的驾驶服务,完成往来人员公务任务、公司安排的用车任务以及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用车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司乘服务或劳务外包服务的合同业绩(单个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投标时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3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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