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屋顶通风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2-002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屋顶通风器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2.2 规 模:本期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及脱硝装置,配套建设输煤管廊和供热管网。
2.3 标段划分:标段包1: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屋顶通风器设备采购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门楼街道蔡家夼村南。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供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如有重大调整,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投标人。
2.6 招标范围:包含24套防爆消声屋顶通风器,2套电控箱,12个温度传感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屋顶风机供货业绩,单台设备额定风量不低于90000m3/h的供货合同业绩(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额定风量,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16 09:00:00起至2026-10-23 23:59: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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