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制药总厂纯化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白云山制药总厂纯化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692-2620Z205638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名称:白云山制药总厂纯化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服务地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厂区内(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收到投标人通知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改造及验收合格
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5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50万元以上(含)的纯化水或注射用水设备升级改造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
3.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为同一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
(3)注册地址相同的不同投标人。
注:以评审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3种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5.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加招标人的相关采购活动。如双方已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起至 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期间。
3.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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