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生产区域消防系统设备隐患治理及油泵房灭火剂更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3-030)
本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生产区域消防系统设备隐患治理及油泵房灭火剂更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汕头电厂
2.2 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含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生产区域常规消防局部管道阀门及消防栓安全隐患滚动提升治理项目及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年油泵房灭火剂更换及1期磨煤机感温电缆安全性提升治理项目。
2.3 招标范围:
2.3.1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生产区域常规消防局部管道阀门及消防栓安全隐患滚动提升治理项目。(范围包括为完成主厂房及锅炉岛常规消防水系统改造工程所需要的拆除、开挖、安装、起重、材料搬运、相关测量(含厂内二次运输)、验收)等工作。
2.3.2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年油泵房灭火剂更换及1期磨煤机感温电缆安全性提升治理项目,(范围包括对原有消防设施、不达标、等问题进行整改、安装及调试)等部分。
2.4 服 务 期:
2.4.1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生产区域常规消防局部管道阀门及消防栓安全隐患滚动提升治理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4.2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年油泵房灭火剂更换及1期磨煤机感温电缆安全性提升治理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 。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生产区域消防系统设备隐患治理及油泵房灭火剂更换服务采购标段包1。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消防设施维护或改造或安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和分包。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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