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武威分行办公楼电梯更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609208-ZGGSYX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武威分行办公楼电梯更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武威市。
2、工程规模:本项目共1部电梯,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旧电梯拆除、安装、单机调试、设备联调、测试、检验、验收、售后服务、保修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
3、交货期:3个月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采购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9.7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部电梯,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旧电梯拆除、安装、单机调试、设备联调、测试、检验、验收、售后服务、保修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详细参数详见“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
(1)旧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 B级及以上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 B级(含 B级)及以上许可证;
(2)新证: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等级为 B 级(含 B 级)以上。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
3.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1)旧证: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B 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
(2)新证: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等级为 B 级(含 B 级)以上。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同时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但不限于本次采购内容,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根据信誉要求自愿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但相关信誉信息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月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连续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月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2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承诺函”规定的格式提供并承诺以下内容:
6.3.1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2投标人须承诺:若与工商银行合作过,须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工商银行的提供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查询结果为准)。
6.3.3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拒绝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6.3.4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2021年1月1日(含)至今)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贵方在职人员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6.3.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6.3.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我行的工作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投标人不良行为
投标人不良行为:投标人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违法违规、违反招标人采购相关规定或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交虚假材料、无故拒不签署合同及其它损害我行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3)违反招标人采购相关规定,干扰招标人采购活动,或影响招标人业务经营正常开展的行为。
4)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5)泄露招标人保密信息的行为。
6)被纳入“负面名单”管理的行贿行为或廉洁问题等行为。
7)供应商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行为。
8)存在故意泄露招标人客户信息、恶意欺诈、乱收费、暴力催收、虚假宣传、以招标人名义对外宣传、未积极配合招标人处理消费者投诉等侵害招标人利益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入围供应商多次无故不响应招标人采购邀请的行为。
10)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不当行为。
根据投标人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处罚措施包括警示谈话、暂停或取消入围资格及禁止准入等。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08:30时至17:30时均可。
2.缴纳方式: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邮箱779847249@qq.com。
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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