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蒙能能源有限公司套海光伏电站智慧化(少人值守)场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3-01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穿沙公路50公里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巴彦淖尔蒙能能源有限公司套海光伏电站智慧化(少人值守)场站改造项目已由内蒙古能源集团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巴彦淖尔蒙能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场站具有占地范围广、设备数量多、巡检路线长、运行环境复杂等特点,现有视频监控、消防、门禁和在线监测等系统相对独立,设备、任务、告警、缺陷及人员数据尚未有效贯通,在光伏场区全域防火、周界防范、汇流箱温升预警、多设备协同和现场作业管控等方面仍需提升,传统人工巡检模式难以满足安全生产、精益运维和少人值守要求。
本项目以“少人值守、精益运维、提质增效、安全可控”为总体目标,采用“1+2+1+N”建设模式,建设1套本地化一体化智慧场站管控平台,覆盖2座220kV升压站,形成1张一体化基础网络,承载智能巡检、智慧消防、智能安防、人员管控、移动作业、智能诊断和场站综合智能体等N类智能化业务。项目通过端侧感知、边缘计算、平台管控和智能应用分层协同,对设备、空间、数据、任务、人员和风险进行统一管理,打通现有业务系统和智能终端,形成“感知—分析—告警—任务—处置—复核—归档”的业务闭环,推动场站运维由人工巡检、事后处置向智能感知、主动预警、协同处置和闭环追溯转型。
本次改造范围包括光伏场区、#1升压站、#2升压站、主变区域、35kV配电室、继保室、GIS室、SVG室、蓄电池室、消防水泵房、库房、场区周界及主控室等区域。项目不新增高压一次设备,不改变原有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并网接线、涉网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数据网及电力监控系统核心边界,并为后续接入集控中心、扩展智能化业务以及数据、知识、模型和接口体系持续迭代预留能力。
2.2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之内完成部署工作,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套海光伏电站智慧化(少人值守)场站改造项目的现场踏勘、需求复核、深化设计、软硬件供货、运输保管、基础及支架制作、安装布线、系统开发配置、数据治理、接口开发、算法模型部署、三维建模、网络与安全配置、既有系统接入、系统集成、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培训、资料移交、知识产权成果申报、质量保证及运维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智慧场站管控平台、智能巡检、数字孪生、智能安全与人员管控、智能清扫、多源数据融合分析、电子沙盘与展厅、智慧消防与智慧动环、移动应用、场站综合智能体、站端基础硬件及网络通信安全支撑,以及软件著作权、论文、专利、标准和行业奖项等成果工作。主要设备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应对项目完整性负责,提供系统独立、安全、稳定运行及验收所需的全部软硬件、配套设施、软件授权、施工材料和技术服务;即使工程量清单未逐项列明,也应纳入投标范围和投标总价,并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技术支持、备件保障、软件升级、模型优化和功能扩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通过CMMI-DEV成熟度五级(ML5)及以上评估,评估结果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评估证书或评估结果文件及CMMIInstitute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评估主体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新能源智慧场站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相关业绩应至少包含智慧场站建设或智能巡检或一体化管控平台开发等内容之一。
每项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服务或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2)与该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增值税发票;
(3)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性质、服务范围、合同金额或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材料无法证明业绩满足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同一合同仅计为1项业绩,投标人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业绩不得相互替代。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并提供PMP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需为投标单位职工,并提供2026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还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15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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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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