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封丘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封丘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6-66/新交GCZB-2026-0133
(三)建设规模:封丘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再生水厂一座,规模1.9万立方米/天,再生水回用管网22.741公里,管径DN600-DN200;喷灌系统32.586公里,管径DN100-DN32(以最终设计为准)
(四)招标范围:
1标段:该标段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施工图设计(含规划文本、勘察、地形图绘制等)和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与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和软件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安装调试、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
2标段:本项目建设期及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五)项目总投资:5044万元
(六)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七)工程建设地点:封丘县境内
(八)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九)计划工期:1标段:365日历天;2标段:施工期(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十)质量要求: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标段: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
(二)人员要求:
1标段:(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须出具承诺书);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2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2023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1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 ,仅牵头人提供);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1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1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仅施工单位需提供);
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09日0时0分至2026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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