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
一、招标条件
东莞深燃综合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CNF00744),已由项目审批,业主方为东莞深燃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2×47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和一台75吨燃气启动(应急)锅炉及配套供热管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2台套机岛设备。
招标控制价:67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如果投标人和国外的制造商具有技术合作、技术支持或技术转让关系,须提供与国外制造商签署的技术合作协议书、技术支持协议书或技术转让协议书。国内制造企业及国外制造企业技术合作方、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应在中标后分别针对本项目出具技术支持承诺函,并在所供设备技术协议上签字盖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须提交招标信息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由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方提供原厂的项目投标授权书等。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行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或进入黑名单。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上查询的结果证明)。
10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查询的结果证明)。
11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技术要求:采用GE技术的机岛产品应当是9F.05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采用MITSUBISHI技术的机岛产品应当是M701F4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采用SIEMENS技术的机岛产品应当是SGT5-4000F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采用ANSALDO 技术的机岛产品应当是AE94.3A型及其配套系统的机组;采用其他技术的需采用与上述机型同等技术水平的设备。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少有4台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的合同业绩。
(3)运行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少有2台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的已投运业绩。
注: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全部具备,并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或以上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10时00分(暂定,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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