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绿能海口环保#3、 #4机组增加供热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6 -09-30-008 -01 | HB16-05 中电绿能海口环保#3、 #4 机组增加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中电绿能海口环保#3、#4 机组增加供热系统改造工程。主要是从海口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二期#3 和#4 机组主蒸汽母管引出一路供热管经减温减压后 (设计流量 45t/h),接通至一期已建分汽缸,并从分汽缸安装管道沿南二环路往东至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汽点。减温减压器前设计参数: P=4.2Mpa(G),T=405℃;压力管道类别为GCD;减温减压器后设计参数: P=2Mpa,T=280℃;压力管道类别为GC2;满足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的需求。在海口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化学制水车间拆除已建设的多介质过滤器 1 台(25t/h)、活性炭过滤器 1 台(25t/h)、原水箱 1 台(80m 3 )、浓水箱 1 台(80m3 )、中间水箱 1 台(20m3 )、缓冲水箱 1 台(20m3 )、反渗透装置(10t/h)、EDI 装置(10t/h)以及其附属设备及管道;然后扩容增加一套 2*10t/h 制除盐水设备包含超滤及附属设备、反渗透及附属设备、EDI及附属设备,及其所需水箱(由投标方设计,满足制水需求)。 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项目设计并出详细设计图纸; (2)热力系统设备、管道安装施工、调试; (3)电气、仪控设备安装、调试,包含所需电缆; (4)化学制水旧设备拆除转运,新增设备安装、调试; (5)热控 DCS 逻辑、组态编写,并接入发包方主控 DCS 系统; (6)所有涉及的设备、管道、阀门、仪器仪表、耗材、备件等采购; (7)管道支墩、支座制作安装; (8)压力管道金属监督及锅检所报检并取得使用证书; (9)所有管道、支架防腐、保温工作; (10)所有涉及工程的道路破坏及恢复,绿化及青苗补偿;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二、工期要求 (1)计划开始设计时间:2026年11月01日 (2)设计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1月05 日 (3)进度节点:2026年11月06日现场开工建设,2026年12月19日前完成供热管线通汽吹管调试工作,具备正式供热条件。 (4)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2月20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5.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DNYZC-2026-09- 30-008-01 | HB16-05 中电绿能海口环保#3、#4机组增加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应具有下列资质: 1.1.1 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1.2 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动力管道安装(GB2 或 GCD或 GC1)。 1.2 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1.2.2 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GB2或GCD或 GC1 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2 个供热项目(或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中温中压及以上管道)设计或施工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及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或服务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5年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1 个供热工程项目经理经历,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及项目经理任职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C证)。 6.投标人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国家能源局网站、应急管理部网站、交通运输局等国家政府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8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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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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