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呼西作业场二场7道南侧铺设临时简易人行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TXYZB26-860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西作业场二场7道南侧铺设临时简易人行道项目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可不提供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企业经营情况承诺书,经法人签字盖章)。
4.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至今不低于1项简易人行道或走行步道相关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为营业线施工(附施工方案会签表)。
5.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注:包件号即标段号,标段号即包件号,报名时如有多个标段,请认真选择所报名标段号(包件号),标书费按项目收取,一个项目编号无论多少标段只缴纳一次200元标书费。)
4.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可报名本次招标项目内一项、多项或所有标段)(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或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因投标人个人原因缴费失败无法下载或已下载标书的,标书费用概不退返)。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 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16日 9时 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
邮政编码:010010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3
招标人: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要求或其他招标条件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联系地址: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采购平台:
(标前注册或报名平台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10-95306-8
联系地址:
项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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